长沙河西一直就是个大学城;岳麓山东侧与湘江之间是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和中南大学(过去叫中南矿冶学院)。岳麓山从爱晚亭以上才是比较陡的坡;爱晚亭以下都是缓坡。湖大、师大、中南大学,包括岳麓书院都是建在坡地上;既不是建在湿地、滩地,也不是建在山上。湘江边上那条沿江大道过去是没有的,用地基本上都是农田、菜土。江边还有许多水塘、湿地。低洼地不适合种菜,当地农民和一些水上居民就养鱼。后来的岳麓渔场就建在这个地方。那时候江边有很多小路,学生沿着小路到江边散步,谈恋爱,郊游。整个大学城与自然山水、农业、林业、生态相处十分融洽。甚至连橘子洲上都有农田、鱼塘,成为居民踏青、休闲,孩子们写生、练琴的好地方。城市与乡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截然分开。
岳麓山的北面是省委党校和财经大学,加上荣湾镇的中医研究所等科研机构,组成了大学城的另一组团。从山脚到龙湾港和湘江之间是大片的水域、湿地和农田、菜地。当年的西湖渔场就是在这片区域里。由此看来,农业与城市的融合从来都不是什么新鲜事。那时的城市方便,生活成本低,人与人之间没那么多隔阂。农村孩子可以到城里上学、购物、就医。
大学城的两个组团之间是荣湾镇。镇区不大,承载的片区的商业,物流、交通、学校、医院和市政管理等功能。镇区虽小,可是功能俱全。码头边有往返河东长沙主城区的轮渡,长途汽车站。后来建了湘江大桥,与主城区的联系就更加方便了。
城市的组团分散在农田、森林之中是我们过去经历过的。有些人总是说这样做会占用太多城市建设用地。其实,这完全是误解,和用地没有什么关系。把城市的用地分散一点,其实是不会增加建设用地的量,只会减少城市内部那些低效的生态用地和景观用地。
我们过去犯了一个很大的错误,就是总以为人工的方式可以构建生态。其实,人的能力是有限的,人工的方式是很难构建真正的生态。只有保护好了自然的生态,才能事半功倍。在城市这样大规模的灰色土地上,要想构建所谓的人工生态难之又难;不是说100%的没有效果,至少效果是很差的。世界上没有哪一个大都市实现了真正的生态。这是事实,是千百年来摆在我们面前的教训。
因此,以上案例可以看出,在低山、坡地上建城市非常好,其通风、采光、排水、视线,等等许多方面都具有优势。把平地、低洼地、水面都推了,用来建城市是非常错误的。湿地、水域都是生物资源最主要的汇聚地,也是农业、渔业、生态涵养的基地。如果城市组团用地好好利用山脚的一些坡地,避免占用农业用地、湿地、水域,实现城市与农业、渔业,生态和谐共生。这应该是一个非常有效的城市发展理念,让城市融入自然之中。破坏了自然结构,依靠人为的公园绿地、城市生态是很难重新建立的。因此,保护好自然的生态机理,应该作为城市建设的前提。在这个基础上再来研究城市空间分布,尽可能地与自然生态基底结构相适应,才是智慧的选择。当然,自然的山水并不是什么都不能动,有的地方可能根据需要可以进行一些调整,比如桥梁,一些架空的廊道,或者一些生态透水的措施等方式进行弥补。但是像现在这样,把很多好的生态基底都破坏掉,然后大规模地建城市,再用一些所谓的绿色公园来弥补,这是得不偿失、愚昧无知的做法,既不经济,也不省事,更无效益。
人就是这样的,嘴上说的尊重自然,道法自然,实际上,我们一直都相信自己是无所不能。我们一直以为园林可以改变城市生态,可以重建生态人居,殊不知,这只是杯水车薪,显得极其愚昧。人们要转过弯来重新思考这些问题的时候,因为受到以前固有的一些认知的束缚,总是跳不出固有的定式,认为城市越集中,用地就越集约。实际情况根本不是这么回事。一方面我们自以为的集约,实际上浪费了大量的土地。每个城市用30%—40%的地建公园、绿地,无论从经济、生态还是美观来说都没有如我们想象得那么有效;另一方面大量的农业用地单一化,缺少综合服务功能。我们现在的每一个城市的建设用地都非常的集约,紧巴巴的都是高楼,建设用地容积率普遍不可以低于1,导致城市空间单一化。因此,现在的中国城市集约到这种程度,里面却还有30%—40%的所谓的绿地。可以说把城市打散了以后,这些绿地可以减少到10%。把20%的土地拿出来,还给农田,森林,湿地。而这些农田、森林、湿地反过来以成倍的空间反补到城市的休闲、娱乐、健康和景观的需要,而且这样的农地林地可以不计算到城市的绿地里面,因为它本身就是农业和生态用地。你说这是节约了土地还是浪费了土地?
当今,城乡一体化发展口号喊得震天响,我们的国土空间规划做了什么?难道城乡融合不是空间问题吗?过去城乡二元体制,相互隔绝的发展难道还不值得反思,不值得修正吗?毫无疑问,将农业用地纳入城市,取代一部分城市绿地是一件一举两得、一举多得的好事情。今天的城市不像以前,到处都是工厂,农业用地和城市分开自有其道理。现在,污染企业扎堆迁往乡村,城市里很少什么污染的企业。即使有污染的企业也都要经过污水治理,满足严格的排放标准。现在我们已经进入农业和城市融为一体的时代,有充足的技术和能力解决城市污染问题。我们现在需要的不是集约型的城市,而是要有机分散型的城市。继续推行摊大饼式的集约型城市就是一个很大的错误。我们可以有集约型的城市组团(灰色斑块)。如果斑块的规模得到控制,内部不需要太多绿地,绿地分布在斑块的周边,以农田、森林、河流、湿地、运动公园等形式出现;让农业、林业,都服务于城市的公园系统,实现了公园和乡村在功能上的融合。城市中只要有10%绿地做一些开放空间,其中有一些小型的公园,供娱乐用,与生态没有太多关系。一些比较大的斑块里面还有一些休闲绿地,提供老年人休息、孩子娱乐的场地,或人们散步的地方。这些不是生态的需要,是为了休闲娱乐和日常生活所使用的空间。真正的生态空间是在城市灰色斑块的外围,在斑块与斑块之间的农田,森林,湿地。因为农业本身就可以兼顾旅游休闲娱乐,可以替代一部分公园的功能。所以,这种方式是让土地的使用综合化,经济效益复合化。不像过去那样土地只有一种用途;而是一种土地可以复合功能。这样的土地利用是让城市更加集约,更加高效,更有经济活力。
以为把城市打散会占用更多的土地的人,还是抱着城市与乡村决然分开的观念。我们不妨计算一下城市组团式分散以后,土地利用到底是占用了更多的土地,还是节约了土地。我认为完全是节约了土地,而且是更好地利用了土地。1988年《建筑学报》举办了一个青年建筑师论文竞赛,我的文章得了一个优秀奖。当时谈的就是城市的有机分散,其中谈到了赫尔辛基的有机分散实践。也就是那篇论文奠定了我对现代城市的基本的认知。至今还是这个看法。这不是空穴来风,是我几十年来一直坚持的,即一个城市应该和大自然和乡村和森林紧密相结合;而不是城市是城市,森林是森林,农田是农田,都把它们截然分开了以后就失去了城市作为一个社会的凝聚力,同时也失去了生态和谐共生,因为自然,城市,生态,生活必须是一个整体。生态是一个把所有的元素都汇聚到一起,形成一个和谐运转的大循环。城市生态的根基就必须立足于土地,立足于大自然的机理。没有大自然的供养,城市谈不上生态,怎么着也是大自然的一块伤疤。
几个关键性认知需要强调:
第一,作为绿色空间,如果在灰色斑块里面,它的生态效益是相对较弱的。因为在灰色空间里的绿色斑块是不连续的,它们被道路、建筑、广场这些硬质的环境包围着,是相对封闭的斑块。绿色和绿色之间,即使用所谓廊道连接,这个廊道空间也是相当局限的;很多自然的因素,不可能在很狭窄的廊道里面得到实现,因而它的生态性是较弱的。相对而言,如果绿色在灰色斑块的外围,它是完全不一样的空间关系。灰色斑块外围的绿色空间,是自由的、开放的、连续的,它的生态效应要远远高于在灰色斑块内部的绿色空间。
第二,如果灰色斑块限制在一定的大小、尺度,其中的绿色空间在量上就可以减少,因为人们可以在很短的时间之内到斑块外围,去享受更广阔的绿色空间;各种生态、休闲娱乐活动、日常生活等,都很容易得到满足。这种基底和斑块的反转所导致的结果,不仅节约了土地,增加了绿地,提升了品质。灰色空间内部的开放空间不再需要承担过多生态功能(原本就没有多少!);绿色空间在灰色斑块内所起的生态作用低,需求也没那么高,景观效果也没那么好,何必还要去争什么百分比呢?
这样来看,城市组团有机分散是节约了土地,而不是浪费了土地。我们把一个城市所需要的休闲娱乐功能和农业用地、林业用地都结合起来,实际是一种功能的复合,是一种功能的嫁接,是土地价值的升级;这样的效果是在更开阔、更生态、更自由的空间里面来满足城市休闲娱乐的需要。所以它改变了我们城市的空间形态,也改变了农村的空间形态,甚至改变了我们的社会生产和生活方式;其效益是非常可观的。
希望能有更多学者对这件事情做非常全面的研究,通过理论和实证的研究,一些具体案例的规划设计,进一步补充、修正。我们需要用数据,一些能够让人去执行的规范化的指标,重新定义我们的事业。这样,新的观念和实践就能长期地、更广泛地推广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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