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说过建筑只需要“高足以辟润湿,旁足以圉风寒,上足以待霜雪雨露”就行了,“便于生,不以为观乐也”;法国现代主义建筑大师柯比西耶也曾一度声称,建筑只不过是一种“住人的机器”。建筑真的只是一种物质性产品,与“艺术”是无缘的,因此建筑工作常不大被人当作是一种文化事业。
通过这么多年的专业院校学习和工作实践我发现,人们居住空间不仅仅是室内美学的营造,如果不重视建筑环境与内部的居住空间感受,如同纸上谈兵的徒有其表的“装饰堆砌”。人们在物质基础被基本满足的同时,对于艺术,美学的需求也日益增加了。这是已经逐步成为当下设计的方向。进一步运用主从、比例、尺度、对称、均衡、对比、对位、节奏、韵律、虚实、明暗、质感、色彩、光影和装饰等“形式美法则”,对建筑进行的一种纯形式的加工,它造成既多样又统一的完美构图,并取得某种风格。“建筑美”、“形式美”或“广义建筑艺术”来定位。大量的、一般的、以解决实用目的为主的建筑大多都属此类。建筑艺术最后一个层级品位最高,离物质性因素最远。其要义不仅在于悦目,更在于赏心,它创造出某种情绪氛围,富有表情和感染力,可以陶冶和震撼人的心灵,其价值并不在其他纯艺术之下,甚至远远超过其他纯艺术。
丰富的建筑艺术语言——面、体形、体量、群体、空间、环境,使建筑拥有巨大的艺术表现力,决定了建筑体现文化的可能性。建筑空间是人们为了满足人们生产或生活的需要,运用各种建筑主要要素与形式所构成的内部空间与外部空间的统称。它包括墙、地面、屋顶、门窗等围成建筑的内部空间,以及建筑物与周围环境中的树木、山峦、水面、街道、广场等形成建筑的外部空间。空间的功能包括物质功能和精神功能,二者是不可分割的。物质功能体现在空间的物理性能,如空间的面积、大小、形状、通行空间、消防安全空间等措施。同时还要考虑到采光、照明、通风、隔声、隔热等物理环境。空间的精神功能是建立在物质功能基础之上,在满足物质功能的同时,以人的文化、心理精神需求为出发点,从人的爱好、愿望、审美情趣、民族习俗、民族风格等方面入手,创造出适宜的建筑室内环境,使人们获得精神上的满足和美的享受。
满足人们物质与精神要求的室内外空间,与经济条件、设计师的艺术修养、人们的审美要求等许多因素密不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