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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一个统筹、五个先行、三个保障”,强力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022-07-18阅读:1467发布:人居要闻来源:中国建设报作者:中国建设报
从2016年年底我国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以来,经过近6年的生活垃圾分类探索,全国各地逐步形成了较好的实践经验,但仍然大量存在分类积极性不高、分类体系不完善、分类成效不明显等突出问题。在城乡高质量发展新时期,垃圾分类工作亟须突破瓶颈、转型升级,进入良性发展新阶段。
总结近年来试点城市及各地区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实践经验和面临的典型问题,坚持“一个统筹、五个先行、三个保障”,是强力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必由之路。
坚持“一个统筹”,全部门联手合力推进分类工作。落实地方党政同责,细化部门职责分工,逐步形成政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改革、生态环境三部门合力推进的责任体系;统筹财政、教育、商务、自然资源、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妇联等相关部门分工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坚持“五个先行”,全系统搭建垃圾分类“四梁八柱”。一是坚持专项规划先行。编制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规划,完善顶层制度设计。二是坚持试点示范先行。因地制宜地打造一批特色化示范项目,形成一套示范模式,总结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对垃圾分类工作形成引领。三是坚持设施建设先行。开展垃圾处置设施补短板工作,加快厨余垃圾处置设施建设,通过末端设施建设倒逼前端分类。四是坚持标准规范先行。制定垃圾分类示范区、示范片区、小区、公共机构等标准规范,指导居民科学分类。五是坚持宣传引导先行。制定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方案,开展垃圾分类宣传、观摩、评比等活动,推进垃圾分类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全面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培养居民文明习惯及公共意识。
坚持“三个保障”,全方位保障垃圾分类工作行稳致远。一是机制保障。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评估办法,开展调研评估,督导任务落实。二是资金保障。制定资金配套政策,支持示范建设。三是组织保障。印发垃圾分类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专班负责。把垃圾分类纳入基层党建、文明创建等领域,开展垃圾分类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激发群众参与热情,推动垃圾分类大众化、精细化。
垃圾分类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工作,需要持续推动、久久为功。加快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模式。
原标题:“一五三”让垃圾分类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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