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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绿色设计组织数智环境专委会工作细则
2026-05-15阅读:2024发布:WGDO数智环境来源:秘书处

第一条 本专委会名称为世界绿色设计组织数智环境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英文名称:Digital and Intelligence Environment Committee of World Green Design Organization(缩写:WGDO·DIEC)。
第二条 专委会是世界绿色设计组织(WGDO)设立的专业分支机构,于2026年3月经WGDO正式批准设立,于2026中关村论坛年会宣告成立。专委会接受WGDO的领导与监督,遵守《世界绿色设计组织章程》,在总会授权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三条 专委会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单独制定章程,不设立独立的会员体系。专委会的财务管理纳入总会统一核算,不单独开设银行账户。
第四条 专委会的宗旨:致力于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平衡发展,推动绿色设计与数智科技的深度融合,构建连接学术、产业与政策的关键枢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可持续发展目标。
第五条 专委会秘书处设于秘书长单位——世界人居(北京)环境科学研究院。秘书长单位负责提供秘书处办公条件、人员支持及日常运营保障。
第六条 专委会在总会授权和指导下,开展以下业务活动:
(一)标准编制:牵头或参与制定绿色设计、数智技术应用于人居环境领域的相关标准、规范及操作指南,组织标准研讨会及宣贯培训。
(二)学术交流:举办绿色设计与数智环境领域的国内外学术会议、论坛、研讨会、展览等活动,促进知识传播与跨界对话。
(三)奖项评选:组织或参与绿色设计国际大奖等评选活动,设立专项工作组,建立评审流程,表彰优秀成果与人才。
(四)竞赛组织:组织国际数智环境设计与工程创新大赛、世界人居绿色设计国际竞赛、艾景奖·国际生态设计与工程创新大赛、Re:Urban城市更新国际竞赛等竞赛。
(五)人才培养:在总会授权下开展绿色设计工程师、服务设计工程师等人才评定、培训及继续教育工作,建立专家信息库,推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六)成果转化:搭建产学研用合作平台,促进数智技术在绿色设计、城乡建设、环境治理、城市更新、乡村振兴等领域的转化与应用。
(七)咨询服务:为政府、企业、园区等提供数智环境相关的战略咨询、技术评估与项目论证服务。
(八)政策建议:研究行业发展动态,向有关部门提交政策建议报告。
(九)国际交流:加强与国际相关组织的合作,组织出访与接待来访,推介绿色设计数智理念、技术与实践成果。
(十)科普宣传:普及绿色设计与数智环境知识,提升公众认知与参与度。
(十一)完成总会交办的其他工作:包括但不限于WGDO世界绿色设计之都、绿叶标及绿叶标MA评定等工作。
第七条 专委会内设主席团、秘书处、顾问委员会。
· 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秘书处及核心成员组成,是专委会的内部决策机构。负责审议年度工作计划、重大项目、经费预算、成员资格审核及总会交办事项。
· 秘书处:负责专委会日常协调、管理、联络服务工作,制定年度工作目标。
· 顾问委员会:由业界精英等专业人士组成,实行邀请制,主要职责为奖项提名和评审,并为技术咨询提供支撑。
第八条 专委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每届任期五年,连任不超过两届。主席、副主席人选由秘书长单位提名,报总部备案。
第九条 秘书处由主席团指导开展工作,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秘书长单位为世界人居(北京)环境科学研究院。
秘书处的主要职责:
· 负责专委会的日常联络、会议组织与记录;
· 起草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及工作简报;
· 收集、初审合作成员的申请材料,报执委会确认并报总会备案;
· 协调专家委员会工作,组织技术交流、培训、竞赛、奖项评审等具体活动;
· 负责专委会宣传、档案管理和信息平台维护;
· 协调与总会及其他分支机构的沟通与合作;
· 完成执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专委会的参与成员分为个人委员和团体成员,均纳入WGDO总部统一管理体系。专委会不单独设立会员层级和会费标准,不另行收取会费。专委会的合作收费标准与权益服务,由秘书处在总会授权范围内制定具体服务清单,报总会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 申请参与专委会活动的个人或单位,应向秘书处提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个人:简历、学历或职称证明;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单位简介)。秘书处初审后,报执委会确认,并报总会备案。
第十二条 参与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 参加专委会组织的学术会议、培训、竞赛、国际交流等活动;
· 优先获得行业资讯、标准草案、专家咨询等服务;
· 优先参与专委会牵头的课题、标准编制及成果转化项目;
· 对专委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 自愿退出。
第十三条 参与成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 遵守总会章程及本细则,维护专委会声誉;
· 积极参加专委会活动,协助完成交办的工作;
· 按规定缴纳总会统一标准的会费(个人/团体按总会标准)或按服务清单支付相应费用;
· 及时提供行业信息和相关材料;
· 每届(5年)至少参加4次专委会年会。
第十四条 成员连续两年不参与专委会活动或逾期三个月未缴纳总会会费的,专委会可报总会同意后取消其参与资格。成员如有严重违规行为,经执委会审议并报总会批准后可予以除名。
第十五条 专委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工作会议(年会),由秘书处负责组织。年会主要内容:审议年度工作报告、工作计划,通报重大事项,进行学术交流。
第十六条 执委会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可采用线上或线下形式。执委会决议须经半数以上成员同意方为有效。
第十七条 秘书处每季度向执委会报送工作简报,每年底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度工作计划,报总会备案。
第十八条 专委会不设独立银行账户,所有会费纳入WGDO总会统一管理。秘书长单位可代收部分服务收入。
第十九条 专委会经费来源:
· 总会交办的绿色设计工程师、绿色设计国际大奖、绿叶标及世界绿色设计之都等业务。
· 在授权范围内开展活动(会议、培训、咨询、标准服务等)产生的合法收入;
· 社会捐赠和政府资助;
· 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条 专委会的所有收支均须遵守总会财务管理制度,接受总会审计和监督。专委会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超标准收费。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经专委会执委会审议通过,并报WGDO总会核准后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的解释权归专委会执委会。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如与总会规定不一致之处,以总会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 专委会可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具体服务清单、评审规则等配套实施办法,但须报总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世界绿色设计组织数智环境专业委员会
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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