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本规章制度规定了世界人居智库(以下简称“智库”)的运行和管理机制。智库由世界人居(北京)环境科学研究院发起成立,是一个专家学术智库,旨在提高研究水平和影响力,为人居环境改善提供科学依据和政策建议。
第二条 智库的宗旨是:聚焦全球人居环境问题,汇聚世界人居领域专家学者,开展综合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研究,为人居环境改善提供科学依据和政策建议。
第三条 智库的任务是:
(一)开展人居环境科学研究,发布相关研究报告;
(二)组织举办国际性学术交流活动,促进学术创新与合作;
(三)为人居环境政策制定和实施提供咨询和技术支持;
(四)培养和引进高水平的人居环境研究人才;
(五)推动人居环境领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六)参与世界人居相关领域竞赛的评审;
(七)举办世界人居博览会,促进国际交流,提升公众认识,推动全球人居环境改善。
第四条 智库遵循开放、包容、合作、创新的原则,致力于构建全球人居环境领域的交流合作平台。
第五条 智库设立理事会、学术委员会和秘书处。
第六条 理事会是智库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和修改智库章程,审议智库发展战略和年度工作计划,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及秘书长,审议和批准智库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
第七条 学术委员会是智库的学术指导机构,负责审议智库的研究方向和课题设置,评审智库的研究成果,对智库的研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第八条 秘书处是智库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智库的各项工作任务,协调和管理智库的内外部事务,处理日常业务。
第九条 智库成员包括理事、首席专家、功勋专家、专家委员、研究员和行政人员。
第十条 理事由国内外人居环境领域知名专家学者、企业家、政府官员等担任,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影响力。理事任期三年,可连任。
第十一条 首席专家由在人居环境领域具有卓越贡献和广泛影响力的资深专家学者担任,负责智库的战略规划和重大研究项目的指导。首席专家由理事会提名,并经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任期三年,可连任。
第十二条 功勋专家由在人居环境领域取得显著成就,对智库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专家学者担任,负责智库特定领域的研究和咨询工作。功勋专家由理事会提名,并经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任期三年,可连任。
第十三条 学术委员由国内外人居环境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具备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学术委员任期三年,可连任。
第十四条 研究员是智库的核心研究力量,由国内外人居环境领域的优秀中青年学者组成。研究员实行任期制,任期为三年,可连任。
第十五条 行政人员是智库的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智库的日常管理和运作。
第十六条 智库的运行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的原则。
第十七条 智库的科研项目实行招标制度,公开征集研究课题,公平评选中标项目。
第十八条 智库的研究成果必须经过严格的评审和审批程序,确保研究成果的质量和水平。
第十九条 智库的财务收支实行预算管理制度,确保财务运作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第二十条 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智库理事会所有。
第二十一条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世界人居专家智库秘书处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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