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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信阳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
通知提到,降低个人住房消费负担,引导在信金融机构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投放,下调住房贷款利率,更好满足个人住房消费合理信贷需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20%。
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对拥有一套住房且并未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30%。
同时,实施购房契税补贴。本措施施行前,在信阳市区内购买商品住宅(不含二手房)但未缴纳契税,本措施施行后缴纳契税的给予已缴契税20%补贴。本措施施行后,在信阳市区内购买商品住宅(不含二手房),并缴纳契税的,给予已缴契税50%补贴。
对于购买非住宅商品房(如门面房、公寓、写字楼等),并缴纳契税的,给予已缴契税20%补贴。以上契税补贴以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缴纳契税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前。
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方面,通知提到,单身或夫妻双方只有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购买住房时,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60万元,购买装配式商品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8万元提高至65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购买住房时,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80万元,购买装配式商品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85万元。对经认定的信阳市高层次人才,单身或夫妻双方只有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贷款核算办法测算的贷款额度基础上,增加10万元,但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65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贷款核算办法测算的贷款额度基础上,增加10万元,但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85万元。
土地供应节奏方面,通知提到,进一步完善土地招拍挂制度,压实属地责任,严格执行“净地”出让要求。加大对房地产用地的调控力度,依据商品住宅和非住宅去化周期,合理确定新增用地供应量,确保供需平衡。在商品住宅去化周期小于18个月时,非住宅去化周期小于48个月时,适度增加商品住宅和非住宅用地供应量;在商品住宅去化周期大于18个月时,非住宅去化周期大于48个月时,适度减少商品住宅和非住宅用地供应量。对已纳入储备的经营性用地,根据土地市场的需求适时调整土地供应,优先满足住宅用地需求,同时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房地产开发用地的盘活力度。
另悉,通知提到,顺延房地产项目交付期限。受疫情不可抗力影响,部分房地产项目不能按规定期限履行施工和商品房交付义务,允许施工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相应顺延期限的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扛起主体责任,切实做好购房群众政策宣传解释工作,采取措施切实维护购房者权益,坚决防止因延期交房等原因引起上访涉诉事件发生,顺延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原标题:河南信阳:购房首付最低比例降至20%,买新房给予50%契税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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