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的斯机电上海分公司因发生困人事故被罚10万元

2022-01-06

2021年12月28日,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市监黄处〔2021〕012021001277号)显示,奥的斯机电电梯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违反特种设备安全规定发生一般事故,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罚款10万元,责令其改正。

经查,2021年5月14日,位于上海市黄浦区新天地地铁站5号口,由奥的斯机电电梯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负责维护保养的一台电梯(代码31103101012015100021)发生困人事故,共有4名乘客被困电梯轿厢内时长近3小时,经解救后4名被困乘客均未受伤。

鉴于事故无人员死亡或者重伤,在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在调查处理过程中能积极主动整改,采取了措施控制危害发生,属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奥的斯机电电梯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立即改正导致一般事故的违法行为,并罚款人民币10万元。

资料显示,奥的斯机电电梯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于1997年9月成立。法定代表人陈斌,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安装、维修、保养、改造电梯、扶梯、自动人行道和相关设备,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相关设备及其零配件的销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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