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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等6城市入列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首批试点城市
2021-05-08阅读:1446发布:世界人居来源:住建部,工信部
5月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关于确定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第一批试点城市的通知》,将北京、上海、广州、武汉、长沙、无锡等6个城市列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第一批试点城市。
通知要求,上述6个试点城市应制定完善试点工作方案,还应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落实资金等保障措施,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有关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大对试点城市的指导支持力度。
智慧城市与智能网联汽车“齐头并进”也是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一个组成部分。此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专门召开视频会议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试点工作扎实落地,包括全面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推动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更新改造、协同发展智慧城市和智能网联汽车、建设智能化城市安全监管平台、加快推进智慧社区建设等七个方面。
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试点城市还担负着解决其他几个焦点问题,即“聚焦基础设施,强化功能整合”“探索数据运营,带动产业发展”“关注市民体验,解决拥堵问题”等。
附通知全文如下: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确定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第一批试点城市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20〕594号)有关工作安排,在各城市申报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基础上,经组织专家评审和实地调研,确定北京、上海、广州、武汉、长沙、无锡等6个城市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第一批试点城市。
请试点城市按照建办城函〔2020〕594号文件要求,制定完善试点工作方案,经专家评审通过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试点城市要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落实资金等保障措施,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有关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大对试点城市的指导支持力度。请试点城市确定 1名工作联系人并报两部门,试点中有关情况和问题,及时沟通联系。
联系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张旭亮
电 话:010-58933961
联系人: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 陈春梅
电 话:010-68205629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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