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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样化的“国家公园”建设提速
2022-04-12阅读:1747发布:人居要闻来源:人民日报
中国新型的国家自然保护地体系分为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3个层级。其中,“国家公园”的保护规模和作用最为重要。
日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将《国家公园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这意味着中国多样化的“国家公园”建设迈出了重要一步。
中国的“国家公园”目前分为文化和自然生态两大类型。“办法”将这种发展态势进一步明确和固定下来,也使得管理自然生态环境的国家公园开始具备了完整、权威的界定—— “本办法所称国家公园,是以保护具有国家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为主要目的,实现自然资源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的特定陆域或者海域”。
近年来,多种类型的“国家公园”发展迅速,逐步形成规模和体系,具备了一些共同特征,体现了在全球可持续发展目标和生态文明建设中,更积极地融入世界遗产理念、与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融合发展的趋势。“办法”第一条提出:国家公园建设管理的目的,是要“保持重要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实现全民共享、世代传承”。“办法”界定国家公园包括的自然生态系统中最重要、自然景观最独特、自然遗产最精华、生物多样性最富集的部分,同样也是世界自然遗产突出普遍价值最核心的内容。“办法”第十三条细化规定:国家公园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应当与自然景观和文化特色相协调,其选址、规模、风格、施工等应当符合国家公园总体规划和管控要求,采取必要措施减轻对核心资源和生态功能的不利影响,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十六字方针。此次亮相的《国家公园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也提出:“国家公园的建设管理应当坚持国家主导、保护第一、科学管理、合理利用和多方参与的原则。”在这一原则下,“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展国家公园规划建设、保护管理、公众服务、监督检查及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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