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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事故致人受伤:合肥江南新里程小区物业被罚12万元
2022-03-23阅读:2014发布:人居要闻来源:中国房地产网
2021年11月14日,合肥市江南新里程小区6号楼发生电梯故障困人停运事件,导致1人受伤。3月20日,记者获悉,该小区合肥锦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被合肥市包河区市场监管局罚款12万元。
据悉,2021年11月14日晚,江南新里程小区6栋东梯发生故障困人停运事件。次日,执法人员联合技术服务单位对江南新里程小区电梯进行现场检查,发现6栋东梯处于顶层停运状态,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使用单位立即对6栋东梯进行全面检查,消除故障隐患,经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同时要求立即对该小区所有华升富士达电梯有限公司制造的电梯进行全面隐患排查,消除故障隐患后方可继续使用。
后期的调查报告显示,此次电梯故障的最大可能原因是制动器没有可靠动作,制动不完全导致制动力不足,导致电梯上行至顶层撞击后停运困人。
记者注意到,早在2020年八九月间,安徽省特检院就对这栋电梯安全状况做出评估报告,报告列举了11条主要安全风险。报告将该电梯总体综合评估登记为四级,属于安全状况差,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并提出了暂停使用电梯,采取降低风险措施后启用的建议,降低风险措施为更换电梯或者进行大修。
当年9月,合肥锦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就获悉了这一结果,并开始申报维修基金,但因申请维修基金大修未完成,导致未能消除故障隐患。
合肥市包河区市场监管局认为,该物业使用管理的江南新里程小区6栋东梯,在2020年9月25日收到安全评估发现该梯存在异常情况后,未对其进行彻底维修,消除故障隐患,继续使用电梯,直至6栋东梯在2021年11月14日发生故障致一人受伤,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方可继续使用”的规定,构成使用存在故障隐患的电梯的违法行为。综合相关法律法规等情况,该局对合肥锦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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