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案议案按时办结,879件事事关乎民生

2022-03-17阅读:1747发布:人居要闻来源:人民网

住房问题关系民生福祉。“十四五”开局之年,紧紧围绕实现“住有所居”,我国住房和城乡事业建设成果丰硕。其中,“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突出住房的民生属性”,正是回应了百姓心声。

作为关系到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的重要领域,长期以来,住房问题始终受到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广泛关注。他们提出许多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提案议案,为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了宝贵建议,为谱写人民美好生活新篇章作出了积极贡献。

2021年共承办建议提案879件 努力开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透露,202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计879件,其中,代表建议591件,委员提案288件。

民有所呼,政有所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始终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全部建议提案已按时办结。

从内容上看,主办的建议提案集中反映在多个方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统筹防洪排涝和城市建设、加大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力度、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促进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加强农房建设管理等。

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些建议提案围绕“十四五”开局之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重点工作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对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们坚持将沟通协商作为办理工作的必经环节。”该负责人强调,对主办的建议提案,答复前都安排熟悉情况的同志与代表进行沟通,没有沟通或者沟通后代表委员不满意的,不得正式答复;沟通方式上除电话、微信、电子邮件、书信外,积极争取通过登门拜访,邀请代表委员参加调研、座谈等方式,当面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

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进一步完善办理机制、规范办理程序、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推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努力开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缓解近300万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

侯艳梅代表建议,将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多渠道解决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问题;

车秀兰代表建议,对于技能人才在住房安家方面按职级、贡献给予相应政策优惠;

王锋、傅振邦委员提出,要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加大城市青年住房供给总量;

刘莉沙委员围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积极建言献策,提出的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财政、金融、税费支持力度的建议符合工作实际,对于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过去一年,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聚焦新市民、青年人在大城市的住房困难,建议相关部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大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问题,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各级政府的职责所在。过去一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取得了哪些显著成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从2021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筹集渠道看,多主体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良好态势初步形成。其中利用存量土地和房屋建设约占70%。

从政策实施成效看,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对惠民生、调结构、稳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2021年,40个重点城市开工建设筹集94.2万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可缓解近300万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

上述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会同有关方面扎实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重点在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方面取得明显成效,有效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着力稳定租金和市场预期。

同时,指导各地并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动员多主体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形成有钱出钱、有地出地、有房出房、有力出力,共同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良好局面。压实城市人民政府主体责任,细化落实土地、财税、金融等支持政策,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快项目落地实施和竣工交付,加强监督管理,让更多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入住保障性租赁住房,切实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办理细节严谨规范 以落实“双碳”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

城乡建设领域是节能减排的重要领域,也是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载体。

202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理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建议提案63件,其中,主办23件,协办31件,参阅9件,这些建议提案已在2021年全部办理完毕。多数意见建议已经吸纳到实际工作中,有的意见建议还写入到“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中。

聚焦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任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积极编制“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统筹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提出“建设绿色低碳城市”和“打造绿色低碳乡村”,加快转变“大量建设、大量消耗、大量排放”的建设方式。近期,该方案已经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

在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度重视,创新“草稿-初稿-成稿-终稿-定稿”办理流程,确保整个办理过程都能及时有序,全部办理结果都能准确满意,任何办理细节都能严谨规范,切实做到依法办理建议提案。

比如,在建筑能效提升方面,吸纳“制定民用建筑碳达峰方案,推进建筑领域碳减排行动”等建议提案;在发展绿色建筑方面,吸纳“支持发展高品质绿色低碳商品住房”“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进一步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大力推进健康建筑发展”等建议提案;

在推进光伏建筑发展方面,采用“鼓励建筑安装光伏与建筑节能措施协同的创新政策”等建议提案;

在发展超低能耗建筑方面,采用“大力推广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助力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加强全流程管控确保超低能耗建筑性能真实达效”等建议;

在推广绿色建材方面,采用“加速绿色材料建筑应用助力碳中和”“推动系统节能门窗产业高质量发展”等建议。

以精准化推进城市建设 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增进百姓福祉

2021年,城市建设方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承办的两会建议提案共计307件,包括人大建议212件,政协提案95件。

这些建议提案主要涉及城市交通、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推进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等方面。

在承办建议提案过程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均按照相关要求逐一与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进行电话、邮件或传真等多种形式沟通,代表委员对建议提案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在办理第2591号‘关于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提案’时,该委员为听障人士,办理过程中,相关人员克服困难,多方协调,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积极与委员取得联系,并做好沟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

还比如,在办理第5149号“关于将垃圾分类真正落实到户的建议”时,相关司局负责人带队赴河北省沧州市登门拜访温秀玲代表,当面听取意见建议,深入交流沟通,并一同调研了当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

在“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方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中央组织部、中央文明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个部门承办“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重点督办建议,其中包含8件代表建议,主要反映6个方面内容:一是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法律法规和制度标准;二是推进限塑、限制过度包装等源头减量行动;三是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系统;四是加强低值可回收物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五是加大资金保障力度,支持垃圾分类系统项目建设及运营;六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营造全社会参与氛围。全部建议已按要求办理完毕,代表们表示满意。

此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积极推进城市更新行动。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按照全国政协办理程序和要求,建立部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部领导分工负责、主办司局具体落实、办公厅跟进督办的工作机制,在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的关心指导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的积极配合下,按要求完成重点提案(《关于将城市更新行动上升为国家战略的提案》)办理工作。

一是正在按要求起草指导各地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政策文件,提出将城市更新行动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明确实施城市更新的重大意义、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实施策略,为各地提供前瞻性全局性系统性指引。

二是2021年8月3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强统筹谋划,编制城市更新规划和计划,量力而行、久久为功、稳妥有序推进实施城市更新。

三是通过推动城市更新试点工作,指导各地先行先试,建立健全适用于城市更新的工作机制、实施模式、政策措施、标准规范,探索建立城市更新评价体系,完善各类支持政策供给,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探索多种模式推动城市更新。

四是完善公共建筑改造相关标准规范,组织修订《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标准》。继续推进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工作,加强城镇既有公共建筑绿色节能改造,提升公共建筑能效水平。同时,汇总相关部门及部内相关司局的意见,并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开展的工作情况,形成提案答复的初稿,并多次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征求代表、委员、民主党派的意见,相关代表、委员、民主党派对相关工作给予了认可,表示满意。

充分吸收,积极采纳建议提案意见是政府部门的重要职责,更是尊重代表委员履职权利的重要体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代表、委员们所提的建议反映了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又集中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重点工作,对制定有关政策措施、改进和加强相关工作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在收到提案建议后,有关人员积极开展调研工作,出台相应政策文件,在办理时注重向代表委员反馈所提意见采纳、落实情况。

“比如,吕世明代表关于促进城市无障碍出行环境建设的建议;民进界代表提出的关于推进有害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提案;王炯等32名委员提出的关于支持重庆市开展统筹沿江防洪排涝和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提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在工作中积极采纳或借鉴。”该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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